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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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
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七
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根据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关于在上
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
规定,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提
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
经审阅,公司董事会提名鲁智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
会董事候选人。
独立董事认为: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
进行了预先审阅,鲁智礼的提名、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
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经核查,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、
任职经历、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
能力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
公司董事的情形;我们同意鲁智礼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
大会审议并选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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